依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114号)、临政函(2015)52号文件、区住建局会议纪要抄告
单等国家、省市有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精神,经用地意向者申请
地块及房屋的信息公示时间为10天,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具名形式反馈给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开发利用科,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视为无异议。公示届满我局将依照相关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并办理协议出让手续。
联系电话:63709129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
2020年7月9日
编辑者:fyf80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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